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8日,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长丰县召开了“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根据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3位行业专家共5人组成。通过验收自查和对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的监测,2019年10月8日,我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听取了我公司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关于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后,同时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了踏勘,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就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湘潭路与汝阳路交口向南300m。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20栋住宅楼、地下车库以及相关的公建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新建20栋住宅楼、地下车库以及相关的公建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5日长丰县发改委以《关于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双服〔2016〕109号)予以备案。2016年9月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年10月,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工作。2016年11月7日,长丰县环保局以《关于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长环建〔2016〕104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报告表》。
本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底建设完成,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127000万元,环保投资438万元,占总投资的0.34%,实际总投资1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整体验收,本项目建筑内容包括20栋住宅楼(1#-22#,其中楼号不包含4#、14#)、地下车库以及相关的公建配套设施。
二、项目变动情况
表1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环评设计情况 |
实际变更情况 |
环评设计18#、22#为8F住宅楼;5#、6#、9-13#、15-17#、19#-21#为11F住宅楼;1-3#、7#-8#为18-30F住宅楼。 |
实际2#、7#为30F住宅楼;1#、3#、5#为18F住宅楼;6#、9#-13#、15#-17#、19#-21#均为11F住宅楼;18#、22#为8F住宅楼;8#为24F住宅楼 |
环评设计配电房位于项目区西北角、东南角各一座 |
实际建设配电房一座位于1#及3#住宅楼之间,一座位于21#住宅楼及22#住宅楼之间 |
环评设计本项目环保投资438万元 |
实际本项目环保投资为525万元 |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暂未交付入住,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
本项目区停车场以地下为主,住宅地块地下设置停车位1097个、地上184个,地下车库排放系统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要求,不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并做了消声处理,同时地下车库换气,尽可能减少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
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是住宅地块设置的垃圾收集点产生的,用于固定时间内垃圾的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垃圾收集点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
本项目暂未交付入住,故无废水产生。
本项目入住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住宅、物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入住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活水泵房、配电房、自管变电所、地下车库排风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通过安装隔声窗、公建配套设施密闭,安装减振基座,且生活水泵房及自管变电所设置于地下、车库排风口安装百叶窗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暂未交付入住,故无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入住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9.6~9.7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活水泵房、自管变电所、开闭所、配电房、地下车库通风口等设备的机械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的社会活动噪声等。生活水泵房、自管变电所、开闭所、配电房等设备通过密闭,安装减振基座,并且生活水泵房及自管变电所设置于地下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地下车库通风口通过安装百叶窗来降低对环境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东、西、北边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南边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限值;6#住宅楼合肥绕城高速一侧楼层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限值;19#住宅楼月牙沟路一侧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排风口、开闭所、自管变电所、配电房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2、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1605地块(森林语·锦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项目需加强管理,项目区汽车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影响。
(2)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落实和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必要的环保培训,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
(3)建议项目物业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好项目区绿化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安徽华地融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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