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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12-25      点击: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1#涡阳县种猪场(第一羊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意见

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3位行业专家共7人组成。通过验收自查和对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的监测,2018年129,我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1#涡阳县种猪场(第一羊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听取了我公司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关于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后,同时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了踏勘,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就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公司自2018年129日起,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整改完成后,2018年12月20经验收组进一步审核,形成的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单集林场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8月由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43号)编制完成,亳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9月1日以亳环监[2013]237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本次验收仅针对建设地点位于单集林场种猪场的繁育育肥厂(以下简称为“第一羊场”),环评阶段设计规模为年出栏9.6万只肉羊,不包含其他繁育育肥厂及饲料加工厂。第一羊场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11月竣工,试生产时间为2017年1月,第一羊场建设地点位于涡阳县单集林场种猪场,占地面积约为528780㎡,总投资为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2万元。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3.52%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中设计饲料加工中原料清理及分装环节产生粉尘,实际生产饲料加工仅为各种草料的混合,故无粉尘产生

2本项目环评中设计建设食堂,实际员工就餐委外,未建设食堂及相关环保设施;

(3)本项目环评中设计养羊流程包括母羊繁殖、羔羊生产、种羊利用,实际羊场仅为羔羊育肥;

(4)环评中设计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由沼气工程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饲草地灌溉,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实际本项目营运期由于羊尿会随羊粪便混合进行堆肥,污水产生量大大减少,故未建设沼气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来处理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饲草地灌溉,不外排。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环保验收报告,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粪便堆肥场和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

本项目主要通过选择适合的饲料,使得羊体内氨氮能大部分转化为蛋白质,减少氨氮的排泄;通过在羊舍周围和粪便中添加掩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排放强度;加强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周围设置绿化带,污泥及时清运,且清运时采用全封闭装运,以减少恶臭物质的排放。

(二)废水

营运期废水污染源:第一羊场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为羊舍冲洗废水、消毒废水、羊用具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

第一羊厂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将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达标废水用于饲草地灌溉。

)噪声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本项目标准化养羊厂的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羊群叫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场区内机动的管理,在场内不准随意鸣笛,达到预定停车位后及时熄火;及时处理发情期母羊,合理安排羊舍,避免羊由于拥挤相互挤压,降低项目的噪声值。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粪便、羊尸体、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

①、粪便、污泥全部运至堆肥场堆肥,堆肥完成后由收购商收购用于制作有机肥出售;

②、死羊尸体采用安全井填埋处理:采用混凝土结构,井口加盖密封,每次放进羊尸体后,于尸体上覆盖一层10cm的熟石灰,并填埋后用土填埋压实并封密封盖;

③、医疗废物委托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9月25至26日、12月13日至14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本项目中废气污染源主要来粪便堆肥场和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NH3、H2S、臭气。项目主要通过选择适合的饲料,使得羊体内氨氮能大部分转化为蛋白质,减少氨氮的排泄;通过在羊舍周围和粪便中添加掩臭剂等措施降低臭气排放强度;加强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周围设置绿化带,污泥及时清运,且清运时采用全封闭装运,以减少恶臭物质的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臭气浓度均低于排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中相应标准,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为羊舍冲洗废水、消毒废水、羊用具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第一羊厂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将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暂存池,用于饲草地灌溉不外排。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水质pH、SS、COD、BOD等指标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中旱作作物灌溉标准;排放废水中的NH3-N、TP、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均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中相应标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项目饲草地灌溉。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本项目标准化养羊厂的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羊群叫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消声处理;加强场区内机动车特别是货运机动车的管理,在场内不准随意鸣笛,达到预定停车位后及时熄火;加强羊舍内管理,及时处理发情期母羊,合理安排羊舍,避免羊由于拥挤相互挤压,降低项目的噪声值。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场界昼、夜噪声各点均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公司生产固废本项目繁育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粪便、羊尸体、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粪便、污泥,全部运至堆肥场堆肥,堆肥完成后由收购商定期收购用于制作有机肥出售;死羊尸体采用安全井填埋处理:采用混凝土结构,井口加盖密封,每次放进羊尸体后,于尸体上覆盖一层10cm的熟石灰,并填埋后用土填埋压实并封密封盖;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委托当地环卫设施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实现100%处置。

5、环境质量

1)地下水质量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点选取为第一羊场附件村庄两处居名点(1#:E116°23′42″,N33°28′11″;2#:E116°24′10″,N33°28′6″),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监测因子pH、挥发酚、总硬度、氨氮、亚硝酸盐、总大肠菌群、六价铬、氯化物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2)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点为位于厂区东侧260m处的林场居民点及位于厂区西侧50m处的原种猪场员工宿舍。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区东侧260m林场居民点及厂区西侧50m原种猪场员工宿舍环境空气质量因子NH3、H2S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居住标准,臭气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

3)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声环境敏感点为位于厂区东侧260m处的林场居民点及位于厂区西侧50m处的原种猪场员工宿舍。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林场居民点及原种猪场员工宿舍两处监测点的昼、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验收结论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1#涡阳县种猪场(第一羊场)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

验收组认为,经核实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且完成防护距离内所有敏感目标搬迁或功能置换,满足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建设项目1#涡阳县种猪场(第一羊场)方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强化各产臭单元恶臭气体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标。

2、加强废水处理措施运行及维护,确保满足回用要求不外排。

3、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1220


海字验128号安徽安欣牧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