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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只尿素箱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12-26      点击:

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只尿素箱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29日,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肥西县组织召开了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 万只尿素箱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泓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会议邀请3位专家及相关单位成员共8名组成验收工作组。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审阅了《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 万只尿素箱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根据《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 万只尿素箱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深圳路联东U 谷23-2 号,占地面积2976.66m2,为新建项目,环评设计年产80 万只尿素箱,实际建成能力为年产20万只尿素箱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38 号)承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2018年5月4日,肥西县环境保护局以肥环建审(2018)066号文件通过了该项目的审批。该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建设完成,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阶段性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年产20万只尿素箱项目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设计方案,项目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实际改为UV光氧催化装置进行治理。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对于车间地面一般采用清扫的方式清洁,不进行地面冲洗,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中派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吹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吹塑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厂区内部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吹塑机、空压机、破碎机、冷却塔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各产噪设备经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垫等治理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工艺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工序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吹塑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
(一)废水
项目废水排口 pH、SS、COD、BOD5、NH3-N 排放浓度均满足中派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6%,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要求。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工艺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工序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吹塑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出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经监测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认真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计划,定期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提高吹塑工段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

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安徽正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只尿素箱项目 -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