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济开发区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包河经济开发区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8日,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包河包河经济开发区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新疆路以东、徽州大道以西、美丹家园一期以南、延安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8栋住宅楼、1栋综合服务楼、1所幼儿园和附属商业便利店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本次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2303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10月9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包河工业园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备[2011]301号)对该项目予以备案。2013年1月,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包河工业园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工作。2013年2月4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包河工业园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13]33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报告表》。由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复建范围内的拆迁工作未及时落实,导致项目备案文件过期。2015年12月11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点项目重新备案的通知》(发改备[2015]527号)予以重新备案。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并调试,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项目实际总投资12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55万元,占总投资的2.8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为8栋住宅楼、1栋综合服务楼、1所幼儿园和附属商业便利店及地下车库、水泵房和配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环评及批复情况 |
实际建成情况及变动原因 |
1 |
建设14#和15#住宅楼为18层建筑 |
由于14#和15#住宅楼的楼层会影响美丹家园一期已建住宅楼的采光效果,故降低本项目14#和15#住宅楼的楼层至15层 |
2 |
建设1栋15层高、建筑面积为13485m2的的社区综合服务楼 |
根据建设局批复的规划许可证文件将社区综合服务楼变动为建筑面积为15187m2的地上16层建筑 |
3 |
建设一所建筑面积为1532m2的幼儿园 |
根据建设局批复的规划许可证文件将幼儿园建筑面积变动为2304.95m2 |
4 |
建设建筑面积为2241m2的地下停车库 |
根据建设局批复的规划许可证文件将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变动为9903.07m2 |
5 |
项目加压水泵房位于13#住宅楼东北侧和15#住宅楼西南侧,采用地下建筑并不在楼房的正投影下,距离13#和15#住宅楼均超过10m |
项目加压水泵房共有2处,一处位于12#住宅楼南侧地下车库,不在楼房正投影下方,距离最近的12#住宅楼为7m;一处位于社区综合服务楼西侧,距离最近19#住宅楼超过10m |
6 |
配电房位于11#住宅楼北侧,采用地上建筑,距离最近的11#和12#住宅楼均超过10m |
项目共有5处配电房,其中住宅用电配电房位于12#住宅楼南侧地下车库,距离最近的12#住宅楼为13m;综合楼用电配电房位于综合楼一楼北侧,距离最近15#住宅楼超过10m;弱电机房位于综合楼一楼西侧,距离最近15#住宅楼超过10m;局管配电房位于综合楼一楼东侧,距离最近19#住宅楼超过10m;变电所位于18#和19#住宅楼之间,距离最近19#住宅楼超过10m |
7 |
项目建设单位原名为包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环评及批复中均已原名-包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批复 |
项目建设单位自2015年由安徽省政府同意更名为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故本项目建设单位更名为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名称为包河经济开发区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 |
综上所述,项目基本未发生重大变更,其他按照环评阶段内容进行建设。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暂未交付入住,故无废水产生。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污水主要是住宅、商业、幼儿园及绿化用水产生的废水。
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暂未交付入住,无废气产生。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住宅区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居民生活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地面和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及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废气。
项目入住以后住宅区内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排至楼顶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设置独立的专用集中排烟道收集至楼顶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天然气专用排烟管道排出;地上停车位敞开式布置,地下车库通过设置排风口;项目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废气通过及时清理垃圾以减少垃圾恶臭废气的产生量。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活水泵房、配电房、风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
项目生活水电房和配电房等设备已采用密闭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暂未交付入住,故无固体废物产生。
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入住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15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综合楼和17#、18#、19#住宅楼面向徽州大道一侧楼层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标准限值,项目北、南、西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临近徽州大道的东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标准限值,公建配套设施住宅用水泵房、综合楼用水泵房、住宅用电配电房、综合楼用电配电房和排风口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包河经济开发区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包河经济开发区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在项目废水、变电所和局管配电房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时,对其进行跟踪监测。
2、严格准入,入驻项目需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3、建议做好项目区绿化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六、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海正环验字(2018)第(136)号包河工业园美丹家园二期拆迁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改.pdf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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