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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0-27点击:

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9月15日,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组织召开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等共7人。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核实相关资料形成了“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我公司自2018年9月16日开始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2018年929日经验收组进一步审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安徽省含山县环峰镇梅苑社区太湖山南路09号;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产品:电机铸件和蠕墨铸件;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819m2,总建筑面积为2900m2

建设内容:年产3000吨电机铸件和1000吨蠕墨铸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3月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委托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4月,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工作。2018年5月24日,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以《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含环审[2018]54号)文件审批了该项目《报告表》。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6月建成并进行调试,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15.7%。(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方案,项目食堂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外排。实际建设中,项目员工大部分为附近居民,在厂就餐人数较少,故项目不设食堂。综上所述,项目基本未发生重大变更,其他按照环评阶段内容进行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造型用水、循环冷却水和绿化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只进行补水,没有相关废水的产生;造型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消耗;绿化用水也不外排。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职工的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技改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中频电炉熔化烟尘、浇铸废气、混砂筛分粉尘、抛丸粉尘、人工打磨粉尘、浸漆废气、射芯机废气、醇基涂料刷涂废气。其中中频电炉熔化烟尘、抛丸粉尘、人工打磨粉尘、混砂筛分粉尘、浸漆废气、射芯机废气为有组织排放;浇铸废气、醇基涂料刷涂废气及少量的熔化烟尘、浸漆废气、射芯机废气等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中的中频电炉熔化烟尘混砂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人工打磨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漆废气采用密闭油漆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射芯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打磨机、抛丸机、射芯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厂房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中频电炉(熔铁)渣、筛分废砂和抛丸废砂、废活性炭、废油漆和稀释剂空桶,其中生活垃圾、中频电炉(熔铁)渣、筛分废砂和抛丸废砂属于一般固废;废活性炭、废油漆和稀释剂空桶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中频电炉(熔铁)渣外售处置;筛分废砂和抛丸废砂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交由废砂综合利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和稀释剂空桶统一暂存在厂内设置的危废库内,然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技改项目单位在各排气筒位置均搭建长期有效的监测平台、通往监测平台通道监测孔等设施,确保后期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pH范围在7.02~7.17,COD、BOD5、SS、NH3-N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51mg/L、49.8mg/L、81mg/L、4.02mg/L和0.11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属于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熔化烟尘排气筒实测浓度<20mg/m3,按照实测浓度20mg/m3进行折算所得排放浓度均<61.8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熔化炉(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限值。抛丸工序、混砂筛分工序和人工打磨工序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20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0.08kg/h0.052kg/h0.057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浸漆工序和射芯工序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76mg/m3和2.96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19×10-2kg/h1.62×10-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的要求。同时,浸漆工序排气筒中有组织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5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7×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中对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4#监测点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529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7mg/m3,二甲苯未检出,故厂界无组织监控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东南侧居民点●5#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的最大浓度为0.25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为1.23mg/m3,二甲苯未检出,故东南侧居民点●5#无组织颗粒物监控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长期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靠近太湖山南路一侧厂界(30±5)m范围内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他厂界满足2类标准的要求噪声,东南侧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中频电炉(熔铁)渣外售处置;筛分废砂和抛丸废砂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交由废砂综合利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和稀释剂空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对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整改情况,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验收条件,该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后续要求

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2、完善相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台账。

3、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

2018年9月29

海正环验字(2018)第(089)号含山县宏记精工铸造厂年产4000吨蠕墨铸件电机铸件技术改造项目.pdf签到表1.pdf签到表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