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域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项目
(其中S01、S02、S04、S05和三期商业地下车库)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7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2位行业专家共8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S01、S02、S04、S05和三期商业地下车库”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介绍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位于弋江区九华南路以西、江岸明珠小区以北、中山南路以东、青弋江以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194501.7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22405平方米,规划总户数约5455户,规划居住人口15722人。物业类型包括高层住宅、单身公寓、商业以及配套公建等。分为安置房区、商品房区两个地块。安置房区用地面积为69245m2,建筑面积为244292m2;商品房区用地面积125256.74m2,建筑面积为378094m2。
环保审批情况:2010年10月,芜湖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完成《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工作。2011年7月22日,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行审[2011]255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报告书》。本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竣工。
实际投资:总投资5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7万元,占总投资的6.68%。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S01、S02、S04、S05商业综合楼及配套总建筑面积31151.77m2,三期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4109.76m2。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建设单位由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变更成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实际建设面积变化情况,见表1。
表1项目实际建筑面积变化一览表
环评设计 |
实际建设 |
|||
工程内容 |
建筑面积(m2) |
工程内容 |
建筑面积(m2) |
|
S01# |
2270.81 |
商业 部分 |
S01# |
2532.94 |
S02# |
2205.18 |
S02# |
18439.83 |
|
S03# |
2018.64 |
S05# |
2623.33 |
|
S04# |
2828.67 |
居委会(S04#) |
1414.4 |
|
S05# |
1067.93 |
物业(S02#) |
630.31 |
|
S06# |
2645.22 |
青少年活动(S02#) |
190.26 |
|
S07# |
2367.15 |
卫生站(S02#) |
62.1 |
|
S08# |
2857.86 |
单身公寓(S05#) |
3780.8 |
|
S09# |
5592.94 |
地下部分(S05#) |
1477.8 |
|
S10# |
3584.60 |
/ |
/ |
|
总计 |
27439.00 |
总计 |
31151.77 |
综上所述,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的。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本项目验收区域内共设置4座11型号、容积为50m3化粪池,5座4型号、容积为5m3隔油池。
生活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过消毒杀菌处理后的卫生站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排入长江。
(二)废气
本项目中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单身公寓厨房油烟废气、垃圾散发的恶臭气体等
项目的油烟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经过油烟机除油后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于楼顶集中排放(每户安装止逆阀)。
本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垃圾收集桶,以及垃圾收集和贮存过程。垃圾收集点的恶臭主要来自有机物的腐败分解,垃圾桶封闭,防雨,与周围建筑物距离大于5米,及时清运垃圾。
项目住宅楼下建设的化粪池埋于地下,化粪池为封闭性的,对池体加盖,盖上设有透气口,远离居民住宅楼,产生的污泥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配电房、通风机以及泵机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库的交通噪声,人员流动产生的社会噪声等。配电房、风机房及泵房均采取密闭措施并且位于地下,设备安装了减振基座,同时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商业用房相对独立,商业、单身公寓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均起到一定隔音作用。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垃圾袋收集后,送至小区内各单元楼的垃圾收集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芜湖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7月2日-3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中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单身公寓厨房油烟废气、垃圾散发的恶臭气体等。
项目的油烟废气主要来自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经过油烟机除油后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于楼顶集中排放(每户安装止逆阀)。本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垃圾收集桶,以及垃圾收集和贮存过程。垃圾收集点的恶臭主要来自有机物的腐败分解,垃圾桶封闭,防雨,与周围建筑物距离大于5米,及时清运垃圾。项目住宅楼下建设的化粪池埋于地下,化粪池为封闭性的,对池体加盖,盖上设有透气口,远离居民住宅楼,产生的污泥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本次验收未监测。
4.2废水监测结果
因本项目验收期S01、S02、S04、S05和三期商业地下车库暂未交房入驻,无相关废水排放。
4.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邻近交通干线中山南路、浮山路一侧边界噪声、楼层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不临交通干线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公建配套设施配电房、排风口、水泵房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4.4固废废物处置
因本项目验收期S01、S02、S04、S05和三期商业地下车库暂未交房入驻,故无相关固废产生。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噪声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加强商业物业管理,严格准入,入驻项目需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待项目满负荷运营后实施跟踪监测。
(2)加强项目区域绿化,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 上一篇: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7/20
- 下一篇:安徽天和星光电机有限公司家用微型电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