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13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在合肥市肥西县组织召开“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由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3位行业专家组成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中建设单位介绍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31号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产品:胶浆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8m2,新建1条大印花胶浆生产线和1条小印花胶浆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印花胶浆12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8月,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2017年10月11日,肥西县环境保护局以肥环建审[2017]321号《关于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7年 11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建成,2018年3月进行调试,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设计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3.8%;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占总投资的25.8%。
(四)验收范围
针对年产1200吨胶浆生产项目进行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中胶浆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化催化设备处理,再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中胶浆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和光氧化催化设备处理后,再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此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版废水、喷淋塔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洗版废水以及定期更换的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入合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派河。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分散研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柴油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测试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分散研磨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喷淋装置+光氧化催化设备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锅炉废气:燃油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根8米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测试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通过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高速分散机、研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本项目高速分散机、研磨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已通过加强设备管理、车间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水性印花胶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过滤滤渣、原辅材料的废包装桶、印刷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布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其中废布料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不合格品全部作降级处理,重新作为原料进入胶浆生产线再利用;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常州市凯润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回收;过滤滤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投料粉尘的排气筒1#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小于20mg/m3,胶浆生产的废气排气筒2#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7kg/h,监测结果均满足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1中相关标准,排气筒高度满足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中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15m的要求。燃油锅炉废气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27.9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是26mg/m3;监测结果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排放标准。
厂界○1~○4监测点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444mg/m3,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1.96mg/m³,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3规定的限值。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洗版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染因子pH、COD、BOD5、NH3-N、SS排放浓度均满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染因子COD、BOD5、NH3-N、SS处理效率分别为89.5%、90.0%、99.4%、94.5%。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环境敏感点的昼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品、过滤滤渣、废包装桶、废布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作降级处理,重新作为原料进入胶浆生产线再利用;过滤滤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常州市凯润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废布料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次针对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监测的废水、废气、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基本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验收组认为,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在完成以下内容整改完成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规范危废库建设,做好危废分类管理;
(2)核实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变化情况;
(3)核实环保投资。
七、建议
印刷测试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加强生产车间的废气收集,按照国家、地方对排放标准的最新要求,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维护及升级改造;加强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胶浆生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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