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PE编制涂复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省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PE编制涂复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29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安徽省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召开“安徽省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PE编制涂复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由安徽省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及验收编制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单位)、3位行业专家共6人组成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中建设单位介绍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产品:PE编制涂复布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5000吨PE编制涂复布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4年2月27日,来安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同意滁州市海通塑胶有限公司PE编织涂复布生产线立项的批复》(计综字[2004]16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我公司于2008年3月委托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5月17日取得了《关于对PE编制涂复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环评【2008】012号)。本项目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08年8月进行试生产。后期由于市场原因,生产线未正常连续生产,不满足验收要求,2019年4月28日~29日,受我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4.09%;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四)验收范围
针对PE编制涂复布生产项目进行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中设计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4.09%;实际验收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2、本项目环评设计员工人数为200人,实际员工60人。
3、环评中设计本项目用水量为15000m³/a,排水量为9600m³/a,实际运营期用水量为3250m³/a,排水量为2000m³/a。
4、环评及批复中设计本项目废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来河,实际目前本项目污水已接管,本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目前已接管,详见附件接管证明)。
5、本项目环评中设计安装20台宽幅高速圆织机、100台双针缝纫机、3台打包机,实际安装21台宽幅高速圆织机、无双针缝纫机、无打包机、6台平织机。
6、本项目环评设计我公司生产为三班制,年工作三百天,实际为日工作12小时,年工作250天。
7、环评中本项目生产工艺包含热合工序,实际生产无热合工序。
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挤出及淋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挤出及淋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拉丝机组、圆织机等机械设备。
噪声治理措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废动植物油脂。
废边角料委托滁州市金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后再利用投入本项目生产;隔油池废动植物油脂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4月29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时间为2019年4月28~29日。监测结果表明:挤出及淋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62.7%,食堂油烟的处理效率为14.9%。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时间为2019年4月28~29 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78mg/m³,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SS、COD、BOD5、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相关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敏感点来安新城紫荆苑的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委托滁州市金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后再利用投入本项目生产;隔油池废动植物油脂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验收组认为,安徽省海通新材料有限公司PE编制涂复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确保环境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与落实。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换废气吸附材料。
(3)加强各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建议在喷淋塔后端增加除雾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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