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2018年6月14日,组织召开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含山县环境保护局、马鞍山市晶翔食品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等共5人。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马鞍山市晶翔食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形成了“马鞍山市晶翔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我司于2018年6月15日开始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2018年10月30日经验收组进一步审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我司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位于含山县运漕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相关生产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年产4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其中技术和管理人员10人,场内住宿人员10人。全年工作300天,工作制度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2015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4月6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经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准(含环审[2016]20号),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5.87%。验收前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建成。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年产4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环保措施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1、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由旋风除尘变更为布袋除尘;
2、预留车间:占地1000m2,存放废旧设备等杂物变更为占地3000m2,存放废旧设备等杂物;
3、锅炉由1t/h,变更为现在的0.7t/h。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蒸煮锅废水、冷却废水、洗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处理措施:废水中冷却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运走用于田地施肥,其他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后排入裕溪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炒制油烟废气和锅炉废气。
处理措施:
炒制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由排气筒从屋顶排放;
锅炉废气:安装布袋除尘装置并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和减噪对设备产生的噪声进行处理。
四、验收检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废水总排口pH、SS、COD、BOD5、氨氮、石油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级标准,属于达标排放。其中氯化物日均浓度分别为2.28×103mg/L、1.80×103mg/L,无参考行业执行标准,因此不对其进行评价。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3、279mg/m3、48.0mg/m3,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不满足重点地区特别排放标准;油烟检测浓度平均值0.5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标准》GB18483-2001排放要求。因油烟排气筒进口不满足采样条件,无法计算油烟净化效率。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O1#~O4#监测点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18mg/m3,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备注:企业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原料清洗残渣、锅炉灰渣、除尘灰渣、浮油、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处理措施:原料清洗残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锅炉灰渣、除尘灰渣和浮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品库,定期交给农民用作肥料。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验收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安全防范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时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使环境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2)建立环境保护档案,进一步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
(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换等相关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目前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但不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针对锅炉燃烧废气进行规范处置。
马鞍山市晶翔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海正环验字(2018)第(048)马鞍山市晶翔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2018.5.16.pdf
- 上一篇: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幸福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11/4
- 下一篇:安徽工程大学图书馆综合楼、教学实验楼C座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