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15日,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根据2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明光市潘村镇殷桥村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20MW,建设总占地面积963亩,形成年均发电量2308万KWh。
本项目分为管理区和光伏阵列区两个部门。管理区包括综合楼、配电房、35KV汇流站等。光伏阵列区包括在小上坡上打桩架设260Wp多晶硅光伏太阳能电池板组件77343片,总容量20MW(光伏阵列区)及逆变器室(单元管理室),共13个1.43MW 、1个1.0MW 光伏方阵以及14套箱式逆变升压设备。本工程单个光伏组串由 22 块光伏组件组成,每块光伏组件竖向放置,排成2行11列的布置方式。每个1MW 光伏方阵配置1套逆变升压设备,逆变器及变压器均为箱式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 年 10 月,安徽民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MW 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2月,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工作;同年6月,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工作。2016年6月29日,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16]265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报告表》。
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建成,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设计总投资16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的0.96%;实际总投资16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94%。
(四)验收范围
针对2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1)环评中发电组“由20个1MWp光伏发电系统组成。组件采用20块串联,100路并联,每个子方阵安装255Wp多晶硅电池组件3940块”。项目实际由13个1.43MW、1个1.0MW光伏发电系统组成,组件采用22块串联,每个子方阵安装260Wp多晶硅电池组件5524块。
(2)环评中辅助工程管理区主要包含综合楼、配电室和SVG变压器。项目实际建设时多建设一个水泵房,建筑面积50.17m2,位于管理区西南侧,临近进站大门。
(3)环评中设计是使用直流汇流箱和直流电缆,实际使用的是交流汇流箱和交流电缆。
(4)环评中工艺流程:光伏组件通过光伏效应把光能转化成直流电能,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与并入电网同频率、同相位的正弦波交流电后,馈入公用电网实现并网发电。实际运行时是将光能直接转化成交流电。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的。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外运处置。光伏太阳能板清洗主要靠雨水冲刷,不进行人工擦洗。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通过现场调查,本项目运营期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在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箱变升压配电室、逆变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设置单独设备间,采用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废变压器油。其中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置于垃圾桶内定期清理;废变压器油交由有处置资质的郎溪县润天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处置,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板交由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回收。
(五)光污染
本项目光伏组件安装倾斜角度为33度,项目所在范围区域内无高层居民住宅建筑。
(六)电磁辐射
本项目光伏35KV用户测并网发电设备及输变电线路的辐射影响,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为电磁环境管理豁免范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9日~10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一)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标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和管理区的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建立环境保护档案,进一步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及转运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 上一篇:安徽财经大学实验实训中心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6/25
- 下一篇:滁州嘉美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移动通信、家电及 201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