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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兴建电力系统设备产品及塑料制品加工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2018-5-22点击:

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兴建电力系统设备产品及塑料制品加工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2018年3月31日, 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滁州市南谯区组织召开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兴建电力系统设备产品及塑料制品加工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检测单位) 3名特邀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工程基本情况

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月。公司位于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占地面积约30亩,本项目总投资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比1.3%。公司主要生产电力系统设备产品和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主要有:金属件加工生产线以及办公楼等,验收主体工程包括1#生产厂房、办公楼等;本次验收不含电子仪表工艺、塑料制品工艺,主体工程中2#生产厂房、框架生产厂房、环保工程中隔油池、油烟净化器等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项目设计年产各类电力系统设备产品5000 套,年产70000件塑料制品,本次验收为5000 套电力系统设备产品,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 工程内容变动情况

(1) 本项目设计年产各类电力系统设备产品5000 套,年产70000件塑料制品,本次验收为5000 套电力系统设备产品

(2) 主体工程中的框架生产厂房已建成,未投产,2#厂房已建成,目前空置中。

(3) 环评中储运工程中的仓库位于1#厂房1层,目前未使用,由于目前使用多少采购多少,现原材料购买后直接在1#号生产厂房使用,后期若使用量增加,利用已建成的厂房作为仓库。

(4) 电子仪表生产线未生产,无相关的废气和危废产生;不在本次验收内。

(5) 塑料制品生产线还未生产,无相关的废气和危废产生,不在本次验收内。

(6) 食堂在建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环保工程中隔油池、油烟净化器均不在本次验收内。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食堂目前在建设中(不在本次验收内),还未运行,目前无食堂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年产生量约为900t,收集后排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流入滁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其中金属件加工中焊接会有焊接烟尘产生,磨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磨光粉尘;通过加强管理和车间通风换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期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进出仓库的车辆噪声、装卸噪声以及空调机组噪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次品、边角料及后期可能会产生的少量废废乳化液。其中生活垃圾、锡渣、废次品、废焊条、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废乳化液为危险固废;

其中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4.5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边角料年产量约为104 t/a,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废乳化液一年更换一次,产生量约为0.1t/a,目前产生废乳化液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回收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G1~G4监测点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0.4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污水排放口pH为7.09~7.14、化学需氧量为106mg/L、氨氮为8.58mg/L、悬浮物为77mg/L、动植物油为0.21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中相关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外排总量为0.45t/a,氨氮外排总量为0.04t/a(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以南谯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浓度限值标准核定)满足环评报告表中建议接管考核量中化学需氧量总量1.594t/a、氨氮总量0.125t/a的要求。

、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评议认为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兴建电力系统设备产品及塑料制品加工工程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监测报告修改建议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2、补充环境保护目标现状调查。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核实项目投资及实际建设内容,明确阶段性验收内容及产品

方案,细化工程建设内容表和主要设备清单,进一步核实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已建工程是否存在变动情况。

3、细化危险废物暂存措施,补充危险废物处置承诺函。完善验收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4、完善竣工验收登记表。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完善厂区平面布置图,明确已建、未建内容。补充并规范相关附图附件。

工程进一步要求

1、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范排污口设置。

2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健全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台帐制度。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组长: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