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示

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新建年产1500箱猪鬃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9-1-3      点击:

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新建年产1500箱猪鬃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9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新建年产1500箱猪鬃加工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2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大冲村。

建设性质:补办环评。

建设规模:年产1500箱猪鬃。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亩,设置顺毛机、掺丝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500箱猪鬃加工的生产能力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 年12月,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新建年产1500箱猪鬃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 1月16日,繁昌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新建年产 1500 箱猪鬃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繁环审[2017]17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

(三)投资情况

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2万元,占总投资的1.72%。

(四)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环评中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附近水体,实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附近水体。其他按照环评阶段进行建设,无变动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 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蒸煮、水洗猪鬃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以及顺根柔毛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的进行排放。

顺根柔毛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保证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同时蒸煮、水洗猪鬃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采购水洗过的猪鬃原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保证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包括洗毛废水、蒸煮废水)、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排入附近水体。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顺毛机、掺丝机、洗毛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治理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毛等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

杂毛等边角料交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其他环保设施

1、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依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未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2、排污口规范化:已规范设置废水排污口。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8年10月18日~19日、11月9日~10日,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下风向周界外监控点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0.43mg/m3、0.045mg/m3、15(无量纲),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89mg/m3,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产清洗废水总排口pH范围、COD、BOD5、NH3-N、SS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清洗废水排放量为36.1t/a,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得出COD、NH3-N的年排放总量分别为3.30×10-3t/a、3.86×10-4t/a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新建年产1500箱猪鬃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洗毛、蒸煮废水的收集措施,废水应全部进入沉淀池并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设置排污口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

2018年12月29日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安徽省繁昌县顺达猪鬃厂验收报告(全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