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一.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的、独立地位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业务由国家资质认定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受任何外界压力的影响和干预。
二.检验检测机构以第三方公正地位平等对待所有受检单位或委托方,对所有产品检测和其他技术服务,都保证同样的工作质量。
三.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对受检单位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测数据、结论承担保密责任,保证其技术资料不为任何第三方利用。
四.机构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等文件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和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为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对客户以及社会提供质量保证的承诺。
五.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六.机构及其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同时确保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七.本公司积极参与国内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水平测试和比对实验,并与这些机构保持联系和良好沟通,以不断提高测试水平和能力。
以上各项承诺,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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