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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1-20点击:

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112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开展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介绍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形成了“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组意见”。我公司采取措施落实相关的整改意见后,2020年1月18日验收组进一步审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28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年机加工15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年喷漆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生产线以及配套的设施;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体主要包括仓库、喷漆房、喷砂房、喷锌房、机加工设备和休

息室,同时购置部分车床、铣床、立式加工中心等设备,形成年机加工15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年喷漆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公司本项目2019年1月14日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编号2019-341122-35-03-000870。2019年1月我公司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完成《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工作。2019年7月18日,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关于〈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来环审〔2019〕35号)文件审批了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报告表》。20197月开工建设,20199月建成,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我公司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四)验收范围

我公司本项目目前生产工序“下料、切割”委托外单位进行,同时机加工设备车床、铣床等设备未完全安装,故本次验收针对年机加工15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生产线年喷漆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环评项目配置员工40人

实际目前员工60人

设备切割机10台

实际目前切割机14台,研磨机4台

其他按照环评内容进行建设,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喷砂废气、喷锌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

本项目喷砂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经喷砂房自带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喷锌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合由1#25m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VOCs)通过过滤棉+除雾+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2#25m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和喷砂、喷锌、喷漆、晾干未被收集处理的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进行排放。

)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加工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有喷锌机、数控车床、车床、切割机和立式加工中心等,已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钢砂、除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不合格品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钢砂、除尘灰、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滁州市达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处置协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我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11月19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范围、COD、BOD5SS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TP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喷砂喷锌房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最大排放速率速率为7.05×10-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排放标准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喷漆晾干房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最大排放速率速率为6.29×10-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料尘”二级排放标准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989mg/m3,最大排放速率速率为5.18×10-2kg/h,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标准”限值要求

2)厂界G2~○G4监测点周界外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878mg/m3,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50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钢砂、除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不合格品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钢砂、除尘灰、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滁州市达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处置协议。

五、验收结论

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套军用通信雷达设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建立环境保护档案,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换等相关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管理,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滁州市迈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0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