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2日,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根据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金寨县白塔畈乡;
建设性质:新建;
矿区总面积:0.0985km2;
建设规模:年产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100万t/a,最终产品为建筑用石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安徽省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矿产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审批,备案号为金发改审批备 [2017]24号,同意该项目的备案。
2017年5月编制了《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17年7月,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第2112号)编制了《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8月8日取得了《金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金环审[2017]70号。
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并调试,与其联动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现阶段实际投资19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作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基本未发生重大变更,其他按照环评阶段内容进行建设。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通过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分析以及对矿区环境现状的踏勘与调查,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工程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审批意见要求,在设计期、施工期采取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营运期根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提出的保护措施与建议,采取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与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执行了环保设施与工程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生态影响调查分析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在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项目评价区的现有陆生动物多为广布种,故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内的动物物种多样性产生的影响较小;对植被易造成永久性破坏,破坏区域将会在服务期满后进行复垦,采场周边的植被并未遭到破坏。项目对永久性、临时性占地以及居民搬迁均给予相应的补偿,对当地农业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项目区厂区范围内,对当地的农业生态影响较小。项目严格按照《安徽省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对采场临时堆土四周布置建简易编织袋土埂临时拦挡,雨天采用彩条布覆盖;临时表土堆场四周设置导流沟、沉淀池,对于已经填埋部分采用撒播草种的方式进行绿化;运输道路一侧设置排水沟,并在道路一侧设置围堰;项目区场地进行硬化,并建设排水沟连接道路一侧的排水沟,办公生活区临山一侧设置挡土墙,同时在工业场地额办公生活区空地上进行绿化。待服务期满后,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保护书及水土保持报告书中的内容执行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2、 污染影响调查分析
(1)水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水污染防治的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砂池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作农田灌溉。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水污染投诉事件。
根据2019年3月3日-4日连续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监测指标pH、COD 、BOD5 、SS 、氨氮 、硫化物 、氟化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中水回用水池生产废水监测指标pH、COD 、BOD5 、SS 、氨氮 均满足回用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车间有组织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密闭、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了粉尘产生,无组织排放达标。
根据2019年3月3日~4日连续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要求。
(3)声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根据2019年3月3日至4日连续两天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调查分析
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措施。项目剥离岩土用于原老矿坑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剥离废石运至破碎车间破碎后综合利用,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废矿物油交由蚌埠市润城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3、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开采过程中未发现文物古迹,项目对于临时性占地和永久性占地均给予了相应的费用补偿,对于炮石湾村7户搬迁村民均予以妥善的安置,项目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同时项目的运营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加就业率,可一定程度上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的社会效益具有多方面的促进作用。
4、 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调查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安排了专人进行巡查,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及应急物资,编制了《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后期建设过程中应定期与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邀请附近村民、企业代表共同参与。
5、 环境管理和监控情况调查
项目重视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设,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规范了环保管理。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中的要求。项目后期运行将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年度监测,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环境问题。
6、 公众意见调查
总体而言,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对项目区附近居民影响均较小,就对公众的影响而言,相较于其他因素,施工及运行期间噪声和粉尘对其影响最大,但尚未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绝大多数公众对项目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公众意见调查期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表示,工程在施工及运行期间,未收到过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投诉。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金寨县炮石湾冲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矿开采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企业承诺及后续要求
(1)继续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切实做到“开采与生态恢复同时进行”,按照绿色矿山要求,持续改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2)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环境设施稳定运营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依法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4)对夜间进行破碎加工和车辆运输的工序,上报金寨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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