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专家组成。通过验收自查和对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的监测,2018年11月16日,我公司在合肥市长丰县组织召开“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听取我公司介绍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公司在落实相关的整改意见后,2018年12月5日经验收组进一步核查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冲湖路和凤亭路交叉口的东南角。
建设性质:新建
生产产品:通信铁塔及钢结构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为11340平方米,可年产通信铁塔及钢结构产品2万吨(其中通信铁塔1.5万吨,钢结构0.5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5月9日,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受安徽长线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委托,承担《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13年9月29日,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6年1月28日,该项目取得了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环建[2016]9号)。
由于该项目中原环评设计的喷漆烘干废气采用RTO燃烧装置处理,现变更为过滤棉+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来处理喷漆烘干废气,因此,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该项目于2018年5月7日取得了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批复》(长环建[2018]72号)。
2016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建成并进行调试,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该建设项目设计总投资12545.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占总投资的0.65%;实际总投资12545.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占总投资的0.76%。
(四)验收范围
针对通信铁塔及钢结构生产项目以及废气处理设施变更情况(喷漆烘干废气由RTO燃烧装置处理变更为过滤棉+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进行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中分析生产中会产生废切削液,实际建设中,切割过程不使用切削液,因此不产生危险废物废切削液,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VOCs)以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VOCs)。其中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抛丸粉尘、喷漆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以有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设置一间独立的喷漆房,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设置一间独立的烘干房,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处理后,引至同一个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滤芯器过滤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和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安装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抛丸机、空压机、切割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切割铁渣以及抛丸铁锈、铁渣、焊渣、废焊剂、收集的粉尘、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活性炭、漆渣、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切割铁渣以及抛丸铁锈、铁渣、焊渣、废焊剂、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废边角料、切割铁渣以及抛丸铁锈、铁渣、焊渣、废焊剂等统一收集后交由合肥义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漆桶由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10月30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工序出口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喷漆烘干废气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小于20mg/m3,二甲苯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4×10-2kg/h,VOCs的处理效率为67.3%。验收监测期间,喷漆烘干废气中监测因子颗粒物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监测因子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烘干工艺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G2~○G4监测点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33mg/m3,二甲苯最大浓度为未检出,VOCs的最大浓度为0.0764mg/m3。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和二甲苯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VOCs的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SS、COD、BOD5、NH3-N排放浓度的日均值均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总排口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的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切割铁渣以及抛丸铁锈、铁渣、焊渣、废焊剂、收集的粉尘、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切割铁渣以及抛丸铁锈、铁渣、焊渣、废焊剂、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废边角料、切割铁渣以及抛丸铁锈、铁渣、焊渣、废焊剂等统一收集后交由合肥义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漆桶由安徽嘉朋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过滤棉、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验收组认为,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信铁塔和钢结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规范危废库和化学品库的建设,加强危废的分类管理,危废和化学品分类存放。
(2)加强喷漆烘干工程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光催化氧化和活性炭吸附等环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附:参会人员签到表
安徽长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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