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及业务用房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及业务用房综合楼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1日,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检验及业务用房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新店段)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80m2,项目建筑面积为2638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5月,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及业务用房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6月26日取得霍邱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审函[2015]60号)。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0.67%。
(四)验收范围
针对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及业务用房综合楼进行整体竣工环保验收,本综合楼只用于人员办公及业务用房。
二、项目变动情况
按照环评阶段内容进行建设,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办公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汇集后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纳入霍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分体式空调、变电设备等设备噪声。已采用减振底座和建筑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霍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11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总排口pH为7.10-7.24,COD、BOD5、NH3-N、SS和TP的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182mg/L、62.9mg/L、18.5mg/L、34mg/L和1.14mg/L,满足霍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霍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验收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经监测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环保档案,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霍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8月21日霍邱县疾控中心验收监测报告表0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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