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18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合肥召开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皖水路交口东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病床位2000张,主要建设门急诊楼、病房楼、医技楼以及配套的科教培训中心楼和行政后勤综合楼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供电、供排水、通风采暖、消防、电梯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8月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工作。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1月23日下发“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建审[2011]465号)。
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成,与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18亿元,环保投资4107万元,占总投资的2.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
1、生活垃圾及医疗废弃储存点面积由128m3变为189 m3,东北侧地下二层医疗废弃储存点已建,用于堆放危废,一般生活垃圾储存点由项目西南角变为项目东北侧危废临时处置场所旁;
2、项目地下停车位由2000个变为1684个,设备房由1个变为3个;
3、项目无传染病区;
4、项目单独设立事故池,容积由2000 m³变为500m³;
5、项目水泵房由医院街正下方变为住院部与医技楼正下方;
6、项目配电房由1个变为3个,1个位于动力中心,1个位于地下二层设备房内(住院部正下方),1个位于医技楼负一层;
7、项目天然气锅炉由3台变为1台,医区配套中央空调由3台变为6台。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辐射废水送入衰减池进行预处理,口腔科含汞废液收集后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检验科含氰、含铬废液通过化学沉淀池预处理,食堂废水、办公区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辐射废水、检验科废液、食堂办公生活污水同其他医疗废水、病区生活污水一同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和地下车库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碱液喷淋至填料上进行除臭,臭气通过填料层被生物填料吸收后由5m高的排气筒排出;
锅炉房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食堂楼顶排放;
地下车库采用风机机械强制通风。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施分布情况:高压水泵房、地下车库、风机房、冷却机组位于地下室,食堂油烟排风机位于食堂顶层,12座冷却塔位于动力中心顶层。设备位于封闭的设备房内,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口腔科含汞废液、医疗废物、水处理污泥、废化学药剂、格栅渣委托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25日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Z18DO2O2Y)检测报告显示pH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7.12 mg/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7.11 mg/L;化学需氧量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55 mg/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48 mg/L;氨氮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23.6 mg/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21.4 mg/L;生化需氧量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3.7mg/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2.2 mg/L;动植物油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18 mg/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19 mg/L;悬浮物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8 mg/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4 mg/L;氰化物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粪大肠菌群24日平均排放浓度为3.2×103个/L,25日平均排放浓度为3.1×103个/L。所有污染物总排口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
2、废气排放情况
根据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Z18DO2O2Y)检测报告显示:
◎1(锅炉废气排口)点位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5.96 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19 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86 mg/m3,结果均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点1#)点位氨最大浓度为0.10 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2 mg/m3,结果均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
○3(无组织排放点2#)点位氨最大浓度为0.13 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5 mg/m3,结果均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
○4(无组织排放点3#)点位氨最大浓度为0.17 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6 mg/m3,结果均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
3、噪声排放情况
根据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Z18DO2O2Y)检测报告显示:
5月24日和5月25日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的最大值为51.8dB,夜间噪声的最大值为43.8dB;南厂界昼间噪声的最大值为54.9dB,夜间噪声的最大值为44.8dB;西厂界昼间噪声的最大值为58.1dB,夜间噪声的最大值为47.8dB;北厂界昼间噪声的最大值为56.8dB,夜间噪声的最大值为46.4dB;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醒目标牌。。
2、落实处理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8年8月18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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