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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宏达门业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8-1点击:

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14日含山县宏达门业家具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含山县环境保护局、含山县宏达门业家具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等共7人。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含山县宏达门业家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形成了“含山县宏达门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建设单位2018年6月15日开始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2018年7月28日验收组进一步审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含山县宏达门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三官行政村,建设相关生产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的生产能力。公司现有员工20人。全年工作300天,工作制度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20184建设单位委托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4月14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经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准(含环审[2018]36号)),200710月开工建设,20084月调试生产,项目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验收前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建成。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年产6000套装木门生产线项目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环保措施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开发区境内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经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得胜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粉尘、刷木工胶有机废气、喷漆废气打磨粉尘。

木材加工粉尘:木材加工产尘设备均配备了吸尘管与布袋除尘设备相连,粉尘经风机吸入管道后至中央布袋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刷木工胶有机废气:无组织形式逸散。

喷漆废气:经抽风机进入高效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UV净化机组装置处理,未处理的漆雾颗粒尘由l 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打磨粉尘:打磨工序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后经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车间各生产设备。在建设过程中主要采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验收检测结果
1、废水

本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验收检测结果显示,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得胜河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木工加工车间出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喷漆房废气出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VOCs监测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要求打磨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界○1~○4监测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点监测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监测点VOCs厂界无组织点监测浓度最大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时段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核算,根据环评中新建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640m3/a,年工作时长3000h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得出COD、NH3-N、VOCs的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03t/a、0.003t/a,0.022t/a满足项目环评报告中建议考核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验收结论

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对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整改情况,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验收后续要求

(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2)完善相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台账
含山县宏达门业

2018年728海正环验字(2018)第(068)号 含山宏达门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