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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6-13点击:

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513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安徽省明光市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公司位于明光市明西街道工业集中区104国道西,企业因为整体抵债转让,法人由李根固变更为李文,建设项目转让手续完成在2016年10月,2016年10月建设完成,2016年10月开始投产,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1m2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3月,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原名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3月29日明光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评[2010]05号)批复了该项目《报告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主要变动有:

1未安装库底负压吸风收尘装置及WAM 除尘器。

2)目前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因此未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是工作员工生活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等。

生活废水: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已排入市政管网,因此未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清洗废水:各环节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后,上部清水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来源有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沙堆风力超尘,食堂油烟废气等。

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因此在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不大,产生的少量粉尘主要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筒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自然沉降,安装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WAM 除尘器。

沙堆场无组织扬尘:保持道路路面清洁、定期撒水。

食堂油烟废气:目前有员工50人,建设家庭式厨房,油烟未处理。

(三)噪声

建设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有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

优化总平面布置,将搅拌站设置于远离厂界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搅拌站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采取了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对于输送配套设施,如空压机等设置封闭机房,机房四周墙壁安装了吸声材料,而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风机等进出风口加装了消声器。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不合格的沙石料、剩余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等。

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不合格的沙石料、剩余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用作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不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原名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海正环验字(2018)第(039)号

)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1~○2监测点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400mg/m3,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废水监测时间为2018年04月16日~17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废水总排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7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功能区标准。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不合格的沙石料、剩余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用作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不排放。

五、验收结论

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原名明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基本基本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原则上可以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和员工的教育培训,建立环境保护档案使环境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2)进一步提高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

(3)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换等相关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应根据环评和批复要求安装规范的油烟净化设施。

(5)应依据环评和批复要求安装WAM 除尘系统,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6)鉴于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处于变革期,相关验收规范和规定尚未颁布执行,建议建设单位从严掌握,收集齐项目变更设计说明、各参建单位环境保护报告,整理编撰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完善附件、附图存档备查。

安徽徽明建设集团商砼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