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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调味酱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5-31点击:

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调味酱料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5月29日,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肥东县组织召开了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调味酱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了三位技术专家,并按照规定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关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调味酱料加工项目位于肥东县撮镇唐安社区,租赁安徽志涵风力发电机有限公司1F闲置厂房,租赁面积1100㎡,进行厂房内部改造,设备购置安装,项目投产后,形成年加工酱料10吨(火锅底料8吨,调味酱2吨)的生产规模。项目验收期间实际产能满足75%验收符负荷。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环境保护技术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

三、 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调味酱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1、 油烟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项目废水执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固废为蔬菜渣、废肉渣、废包装材料、废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项目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内容要求。

四、 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 建议和要求

1、污水处理装置上加装安全防护围挡;

2、设备上面最好加上遮挡防止楼上杂物落入池体导致堵塞;

3、设备上面做名称标牌和警示牌;

4、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营运期间的环境检测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安徽芗之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芗之汇食品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