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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星蔚蓝海岸项目验收公示

2018-3-1点击:

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星蔚蓝海岸项目

(5#、7#、11#、12#楼)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6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3位行业专家共12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星蔚蓝海岸项目(5#、7#、11#、12#楼)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作了说明,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伟星蔚蓝海岸项目位于芜湖市弋江区东至中山南路、南至规划用地、西至长江南路、北至红花山路。项目场地中山南路以东是已建成的儒林西苑小区,场地规划路以南是建设项目备用地,场地长江南路以西是滨江公园和长江,场地红花山路以北是长江之歌小区。本项目5#、11#、12#楼位于伟星蔚蓝海岸项目南侧,南临规划用地,北侧为小区内已建的1#、2#、3#楼;项目7#楼位于伟星蔚蓝海岸项目北侧,临红花山路,其东为已建的6#住宅楼,南为小区内绿化带。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5#、7#楼为高层住宅楼、11#、12#楼为商业楼。项目占地面积为19370.84m2、建筑面积99296.98m2;附属地库建筑面积为26000 m2

环保审批情况:2015年2月4日,芜湖市弋江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弋经发【2015】7号),2015年2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告知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编号:YJF2015004F),20152月由安徽师范大学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15年4月24日芜湖市环境保护局以环行审【2015】21号文对伟星蔚蓝海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实际投资:5#、7#、11#、12#楼实际投资5.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4% ,小区绿化率为35%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只针对5#、7#住宅楼和11#、12#商业楼,以及附属地库。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宅生活污水、公建、绿化等排水等。项目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内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餐饮废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内共设置3座100m3、1座25m3的化粪池和3座隔油池,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芜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一级中B标准后排入长江。

(二)废气

本项目中废气排放主要来自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和生活废气生活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生活排放的厨房油烟、垃圾收集箱散发的恶臭气体等。

1、汽车尾气

项目汽车尾气主要来自于附属地库。地库设置防火分区、地面自然通风口和地下电房通风井,通风风口设置在绿化带内。

2、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生活燃料全部使用城市管道天然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为国家鼓励使用的清洁能源。

3、厨房油烟

居民住宅内的油烟废气经脱排油烟机排放到所在建筑的集中烟道,在楼顶高空排放。排风竖井采用防倒灌形式。

4、恶臭气体

本项目可能产生恶臭气体的污染源是单元楼前的垃圾收目前本项目物业管理部门能够做到日产日清,有效减少了恶臭气体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配电房、通风机以及泵机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噪声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配电房、风机房及泵房均采取密闭措施并且位于地下,设备安装了减震基座。商业用房相对独立。商业楼和住宅窗户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均起到了较好隔音作用。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垃圾袋收集后,送至小区内各住宅楼的垃圾收集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12#楼内规划建设的卫生站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需单独进行评价验收。商业垃圾分类回收利用。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22-23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4.1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各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2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2018年1月22日-23日验收监测期间,楼层噪声、配电房、场界噪声监测结果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4.3公众参

本次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率100%。本次调查显示,本次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施工期、试生产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00%被调查者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无其他建议和意见。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伟星蔚蓝海岸项目(5#、7#住宅楼和11#、12#商业楼,以及附属地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落实和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必要的环保培训,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

(2)加强项目区域绿化,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商业用房内禁止入驻产污较大的项目,商业用房入驻的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置规范的排烟通道。

(4)加强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引导小区内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湖伟星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蔚蓝海岸验收报告表报批稿1-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