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保局莅临我公司核查指导
2014-5-23点击:
为加强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检测行为,保障环境检测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合肥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我公司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积极向合肥市环保局备案,2014年5月合肥市环保局自然生态处、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高新区环保局到我公司核查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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