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4月1日,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组织、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等共3人。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核查了有关资料,形成了“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我公司自2019年4月2日开始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采取具体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2019年4月12日经验收组进一步审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建设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X005县道西北侧。
建设性质:技改(补办);
建设内容:设计年产高纯度绢云母微粉5000吨;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际建设年产高纯度绢云母微粉5000吨,占地面积为12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建设初期未办理环保手续。滁州市环保局南谯分局下发环境监察意见书(滁南环察[2015]42号),责令建设单位于2015年10月底前补办相关环保手续。项目于2015年9月969日取得滁南经信技改[2015]7号备案文件,2015年9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并完成了《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5年11月26日,滁州市环保局以滁环[2015]574号《关于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2.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验收范围针对年产高纯度绢云母微粉5000吨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2台碾磨机,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3台,为两用一备,不涉及产能增加。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滁环评函[2017]75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的。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对于车间地面一般采用清扫的方式清洁,不进行地面冲洗,项目用水主要为研磨补充用水和生活用水。研磨水目前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研磨工序,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淀池容积为30m3,已做硬化、防渗处理,避免跑冒滴漏。沉淀池每天补充水量约为1m3,循环生产用水约100m3,并定期清淤,利用泥浆泵将底部淤泥抽入尾砂池,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生活污水目前采用化粪池预处理作农肥还田,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的原料运输至厂区后带水研磨,气流破碎工序委外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及排放。建设单位已在原料堆场处设置防雨棚、围栏、防尘布等措施,避免原料露天堆放,减少原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营,主要为轮碾机、压滤机、各类泵等,项目现有噪声处理措施以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为主。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渣和员工生活垃圾。泥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给建材经营部,已签订相关合同,定期清理转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21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4#监测点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93mg/m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敏感点○5#~○6#监测点TSP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为214μg/m3,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二类区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敏感点噪声最大值为5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进行。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中不涉及总量核算。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对项目区周边环境质量未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
六、验收结论
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根据兴建高纯度绢云母粉加工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议厂方加强生产车间的清洁,使各生产区域规范化管理;
2、厂区内存在部分技改前落后报废设备,建议外卖处置;
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原料堆场、固废堆放点及沉淀池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避免原料、固废露天堆放,确保循环用水不外排。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滁州市永和绢云母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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