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智能无线充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立讯智能无线充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共12人组成。通过验收自查和对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的监测,2019年2月21日,我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立讯智能无线充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听取了我公司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关于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后,同时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了踏勘,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就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公司自2019年2月21日起,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整改完成后,2019年2月22日经验收组进一步审核,形成的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经开区永阳路8号。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年产2980万件智能无线充电产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立讯智能无线充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立讯智能无线充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2月由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11日以滁环[2019]11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本次验收仅针对验收范围为A3栋四层厂房内生产线、A6栋一、二、三层厂房内生产线及相关环保设施、配套设施。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52%。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本项目环评中设计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的0.66%;实际验收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2、本项目环评实际员工人数为1200人,实际为2200人。
3、环评中设计本项目用水量为54000m³/a,排水量为43200m³/a,实际运营期用水量为57000m³/a,排水量为45600m³/a。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环保验收报告,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点胶工序及点助焊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生产在A3四层生产车间及A6三层生产车间内进行,每层生产车间均涉及焊接工序、点胶工序及点助焊剂工序。项目A3栋1F-4F车间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及车间换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4#)排放,A6栋1F-3F车间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及车间送风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5#-7#)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下料机、风机、灌胶机、激光焊接机、内模成型机、外模成型机等机械设备。
噪声治理措施:在生产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产中产生的废线头、废线材外被和内被、废焊条和焊渣、废铜丝及废导体、废胶、不良品、废保护膜、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办公生活产色的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
废线头、废线材外被和内被、废焊条和焊渣、废铜丝及废导体、不良品、废保护膜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21至24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点胶工序及点助焊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生产在A3四层生产车间及A6三层生产车间内进行,每层生产车间均涉及焊接工序、点胶工序及点助焊剂工序。项目A3栋1F-4F车间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及车间换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1#-4#)排放,A6栋1F-3F车间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及车间送风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5#-7#)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时间为2019年1月23~24日,VOCs监测时间为2019年1月22~23日。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022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3.97×10-4kg/h,本项目VOCs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电子工业,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对应的标准限值。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时间为2019年1月21~22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50mg/m³,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3mg/m³,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电子工业,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电真空及光电子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终端产品对应的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流河。
本项目废水监测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22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pH、SS、COD、BOD5、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下料机、风机、灌胶机、激光焊接机、内模成型机、外模成型机等机械设备。
噪声治理措施:在生产设备的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定期维护设备,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中产生的废线头、废线材外被和内被、废焊条和焊渣、废铜丝及废导体、废胶、不良品、废保护膜、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
废线头、废线材外被和内被、废焊条和焊渣、废铜丝及废导体、不良品、废保护膜收集后由全椒县耀顺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回收;废胶、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理;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实际废水排放量为45600m³/a,年工作6000h,本次验收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故本次不评价颗粒物总量。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得出COD、NH3-N、VOCs的年排放总量,详细结果见表1。
表1 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控制指标 |
COD |
NH3-N |
VOCs |
颗粒物 |
本项目排放总量 (t/a) |
6.145 |
0.659 |
0.0077 |
/ |
环评要求新增 排放总量(t/a) |
15.552 |
0.994 |
0.1665 |
0.0059 |
根据表1可知,本项目COD、NH3-N、VOCs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6、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及批复内容:“根据计算可知,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100m。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 100m范围。项目生产车间外100m 范围内目前有5户沿街商铺(位于项目西南侧均为商业功能,不属于环境保护目标,且经与园区管委会核实该沿街商铺正在拆迁中,沿街商铺的具体现状情况见附图四(b)),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周围今后的规划建设中,在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应避免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及对大气环境有较高要求的建设项目。”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五、验收结论
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立讯智能无线充电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验收组认为,经核实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我公司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换等相关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管理维护好高噪声设备。
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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