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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9-1-29      点击:

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项目(1#、2#、3#、6#、7#、10#、11#、14#、15#栋住宅楼和配套一期地下车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2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项目(1#、2#、3#、6#、7#、10#、11#、14#、15#栋住宅楼楼和配套一期地下车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由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共8人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项目(1#、2#、3#、6#、7#、10#、11#、14#、15#栋住宅楼和配套一期地下车库)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听取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芜湖市镜湖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水系、西至规划水系、北至万达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5361m2,总建筑面积154555.3m2,主要由高层住宅、公建配套等建筑组成(其中:16+1F 的高层住宅12幢、10+1F 的高层住宅3幢、11+1F 的高层住宅1幢、15F的高层住宅1幢),另配有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配套工程以及绿化景观工程等。

本次验收范围仅针对主体工程住宅楼 1#、2#、3#、6#、7#、10#、11#、14#、15#以及配套一期地下车库进行调查和检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委托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编制完成《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工作。2017 年4月21日通过芜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审批文号为环内审[2017]132号。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本次验收内容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约70000万元,环保投资7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项目分阶段建设、分期验收,此次针对伟星·天玺项目中1#、2#、3#、6#、7#、10#、11#、14#、15#以及配套一期地下车库进行验收,占地面积为 29771.98 m2,总建筑面积85015.89m2

二、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情况

实际变更情况

位于1#住宅楼的1~2F内,新建联防站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建设联防站,规划中将联防站取消

商业位于14#住宅楼的1F,

建筑面积共416.6m2

实际建筑面积共976.83m2

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核实,参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内共建设 3 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朱家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来自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居民家庭生活产生的油烟废气、垃圾散发的恶臭气体等。住宅区使用天然气燃料,为国家鼓励使用的清洁能源,居民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排油烟机作用后经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6次。建设项目不设垃圾中转站,在项目区道路两侧设置垃圾桶,垃圾桶采用封闭式,防雨阻燃,每天定时专人清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房、配电房、开闭所、通风机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库的交通噪声,人员流动产生的社会噪声等。开闭所采取室内密闭措施,配电房、水泵房采取室内密闭措施并且位于地下,设备安装了减振基座,同时地下出库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降噪装置,临近芜铜铁路一侧的住宅楼已采用全密闭双层中空玻璃隔音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17~18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东、南、西、北边界和2#住宅楼面向芜铜铁路一侧楼层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公建配套设施配电房、开闭所、地下车库排风口、水泵房、燃气调压站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勘查验收,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项目(1#、2#、3#、6#、7#、10#、11#、14#、15#栋住宅楼和配套一期地下车库),基本按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施工期、营运期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未收到投诉。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成员认为本项目没有不合格情形,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六、公司承诺

(1)加强物业管理,落实和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必要的环保培训,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

(2)待项目入住后,适时开展废水、噪声的跟踪监测。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

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伟星天玺验收报告(全本).pdf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