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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12-10      点击:

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6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公司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主持召开了“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及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在听取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后,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进一步核查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老104国道(原华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配套相应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占地面积7011m2

建设规模: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形成年产6万吨石料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6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完成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作。20161011来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的审批意见(环评函 [2016]57)文件审批了该项目《报告表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月建成。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四)验收范围

我公司本次针对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其中年产6万吨石料)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环评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原料堆场落露天、3m高挡风墙

实际原料堆场处于密闭的厂房内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厂房密闭、高压喷雾降尘系统达到降尘效果

实际通过厂房密闭、高压喷雾降尘系统,以及对于生产工序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环评颚式破碎机2台

实际颚式破碎机1台

其他按照环评内容进行建设,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原料堆场以及路面抑尘用水、职工生活用水以及高压喷雾降尘系统用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灌溉农田;高压喷雾降尘用水主要来自路面雨水收集进入沉淀池,由原料吸收或者蒸发,不外排;原料堆场以及路面抑尘用水,由土壤吸收或者蒸发,不外排。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石料加工废气主要为生产工序破碎、过筛中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卸料产生的扬尘,原料堆场扬尘,石料皮带运输产生粉尘。

生产工序破碎、过筛工程均在生产车间内完成,整个生产车间是密闭的,产生的粉尘通过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可以有效的降尘,同时破碎、过筛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对出入车辆进行喷雾清洗,同时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输车辆卸料产生的扬尘,原料堆场扬尘,石料皮带运输产生粉尘都是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运作,同时有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可以达到降尘的作用。

)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的机器,主要有鄂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吊环式振动筛等,已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

沉淀池沉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我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1017日~18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高压喷雾降尘废水pH、SS、COD、NH3-N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袋式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小于20mg/m3最大排放速率小于0.273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标准值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G2~G4监控点周界外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393mg/m3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

沉淀池沉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验收结论

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和石料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厂容厂貌和厂区环境优化美化。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换等相关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来安县华成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