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示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9-7      点击: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见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滁州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测单位)等共9人。会议邀3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滁州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滁州市琅琊区苏州路与新安江路交口东南角2017 年4月10日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76日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做出了《关于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书的批复》滁环[2017]31020184月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验收范围:本次对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环保投资由4668.75万元,变动为4750万元。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所覆盖区域的生活污水、除臭系统产生的喷淋废水、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一级处理后排放的尾水。

处理措施:全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

本次工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恶臭主要来为有污水厂现有的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1#改良型氧化沟和2#改良型氧化沟。

处理措施:将恶臭污染物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进行除臭处。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内的污水泵,细格栅积曝气沉砂池内的搅拌器、鼓风机,改良型氧化沟的搅拌器、污泥泵,混凝沉淀池内的叫把你、污泥泵,分配井及污泥泵池内的污泥泵,鼓风机房的鼓风机,反冲洗泵房和尾水提升本方内的水泵,加药间的加药泵,以及生物除臭装置的离心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处理措施:已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建筑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主要是粗格栅、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沉砂,二沉池产生的生化污泥,混凝沉淀池产生的化学污泥,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处理措施:建设项目底泥、格栅渣及沉砂采用“带式浓缩机+石灰干化+卫生填埋”方案进行处置,经浓缩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60%,泥饼定期外运至填埋场处置。本项目污泥采用石灰作为调理剂,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处理,可实现消毒稳定、并提高污泥的含固率,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可阻止污染物质进入环境;除臭塔废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验收检测结果
1、废气

建设项目除臭排气筒出口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级标准;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级标准;

2、废水

该项目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功能区标准。

4、污泥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泥各项因子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2009)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在本次验收监测中,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结合现场环境检查情况,本次验收的工程均按照环评文件的批复进行施工建设,建设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措施齐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综上所述建议对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予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后续要求

1、按照国家和地方对废气排放标准的最新要求,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维护升级改造。

2、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污染源例行监测。

3、加强生产管理,建立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运行记录,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4、建设项目采取一定方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