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示

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7-20      点击:

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14日,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在滁州市组织召开了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房产环保局、安徽省远跃通风管道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10名会议邀请3位专家及相关单位成员共7名组成验收工作组。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审阅了《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根据《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苏滁现代工业坊15号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835m2,为新建项目,建设展示柜生产组装线,实际年生产一般展示柜4500台、冷柜展示柜500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3月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展示柜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4月27日取得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滁建房环函【2017】1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实际投资26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已建成的展示柜制造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生产一般展示柜4500台、冷柜展示柜500台。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利用苏滁工业坊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纳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锯切雕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冷压及发泡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木材锯切雕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烟尘收集净化装置收集,冷压、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进行排放,通过加强通风,保证无组织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空压机、焊接机、剪板机、折弯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封闭等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废边角料、废焊条、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苏滁工业坊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由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限值,氨氮检测结果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 等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流河。

(二)废气

由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木材加工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关新建项目排放颗粒物的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由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所,废边角料、废焊条、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苏滁工业坊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验收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经监测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废气收集措施,提高集气效率,强化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安徽金之超展柜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