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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及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7-13      点击:

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及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15日,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及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凤阳县环境保护局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检测单位)7人。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及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位于凤阳县临淮关镇浙商工业园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25974m2,建筑面积14325.34m2,主要建设2栋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2016年11月安徽中环环境研究有限公司完成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委托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工作,环评工作进行前,该项目已部分投产,属于补办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12月12日凤阳县环境环保局以《关于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及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凤环评[2016]70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报告表》。2018年03月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企业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及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验收范围:本次对安徽新宇门窗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门窗中主体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验收,不包括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和职工食堂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建设项目原设计生产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目前不进行生产,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职工食堂为建设。

3、危险废物暂存库未建设。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因中空玻璃生产未建,则无工艺磨边及清洗工序用水。

处理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经凤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濠河。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因中空玻璃生产未建,则无涂布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处理措施:金属颗粒物:无组织形式逸散;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工作人员在厂内操作活动产生的噪声。

处理措施:已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建筑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胶尾,生活垃圾

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派专人管理、清理,集中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废包装物,废边角料:专业公司收购,回收利用;

泔水:由专人收购统一清运。

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胶尾:目前由于建设项目产生危废量较少,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检测结果
1、废气

针对建设项目的无组织排放,本次验收监测污染物因子是颗粒物。共设4个监测点,其中1个上风向监测点和3个下风向监测点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1~○4污染因子颗粒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6月1日,监测结果见表8-5,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功能区标准。

3、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各监测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对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齐全,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完成整改后同意通过验收。

六、验收后续要求

按照国家和地方对废气排放标准的最新要求,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维护升级改造。

建设中空玻璃生产线和职工食堂时应该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污染源例行监测。

加强生产管理,建立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运行记录,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验收组组长: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