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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东山德雨球磨铸造厂年产7000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2018-7-6      点击:

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年产7000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14日,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组织召开年产7000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含山县环境保护局、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等共6人。会议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7000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我公司自2018年6月15日开始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2018年7月2日经验收组进一步审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在含山县太湖山南路与S226省道交叉口西南角含山县东山五里村,占地面积6636平方米,包括2栋铸造车间、制芯机房、抛丸机房、空压机房、机加工车间、打磨工段区域等,年生产能力为7000吨铸件。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共有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工作采用3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2015年9月1日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含经信字[2015]51号文批准了项目备案,2017年7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该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9月22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经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准(含环审[2017]82号),20177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竣工,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验收前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建成。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本次验收范围是年产7000吨铸件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环保措施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电炉冷却水、湿砂废水。项目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只进行补水,没有相关废水的产生;同时实际生产中需要配置湿砂,配置湿砂的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消耗,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是熔炼烟尘、抛丸粉尘、砂处理粉尘、造型粉尘、打磨粉尘、机加工粉尘等。熔炼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经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砂处理粉尘、造型粉尘、打磨粉尘、机加工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日常生产中各类机械设备(中频熔炼炉、混砂机、抛丸机、砂轮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已通过加强设备管理、车间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电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处理产生的废砂、切浇冒口和机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电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砂处理产生的废砂收集后由含山永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切浇冒口和机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进入熔炼炉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验收检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电熔炉工序排气筒1#有组织烟尘实测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浓度为91.5mg/m3(实测浓度以20mg/m3计),电熔炉工序排气筒2#有组织烟尘实测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浓度为91.5mg/m3(实测浓度以20mg/m3计),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熔化炉(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各种工业窑炉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15m”的要求。

抛丸工序排气筒1#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9×10-2 kg/h,抛丸工序排气筒2#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57×10-2 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

厂界○1~○4监测点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444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电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砂处理产生的废砂收集后由含山永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切浇冒口和机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进入熔炼炉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验收结论

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对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整改情况,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验收条件该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验收后续要求

(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2)完善相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台账
、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含山县东山德雨球墨铸造厂
2018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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