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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智能电气设备产品制造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来源: 2018-5-22      点击:

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智能电气设备产品

制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3月31日,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在滁州市组织召开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智能电气设备产品制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工作组由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检测单位) 3名特邀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介绍和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滁州瑞科特电气有限公司智能电气设备产品制造工程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工业开发区乌衣园,项目占地面积106674m2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占总投资的2.5%年产电力屏柜-保护柜13000台、电力屏柜-智能户外柜4000台、变流器柜3000台。
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滁州市南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光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焊接烟尘、抛光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屋顶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数控机床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剪板机、数控车床、数控冲床、气泵等。通过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废焊渣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焊渣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袋装化,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由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检测结果
1、废气

食堂油烟排口油烟排放浓度两日平均值分别为0.90、0.9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为0.407mg/m3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水质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滁州市南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2.7~54.7dB(A),其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废焊渣和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废焊渣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袋装化,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对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齐全,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阶段性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五、验收后续要求:
(1)待建设项目整体竣工后,完善项目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2)加强设备及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小区噪声达标排放。

3)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强小区紧邻道路一侧的绿化。


验收组组长:
2018年3月31日